二汽子弟 (小说 作者 蔡随芳)

第一节 初相识

小学毕业进入初中,没有军训,教学楼墙外贴着鲜红的分班通知。到了一个新环境,新班级,新同学,新书本,一切都是新的。坐在教室里,看老师白色的粉笔一点一点划过擦了不知多少遍的黑板。高大的梧桐树,像忠诚的哨兵一样,日夜守护在教室的窗外,精神抖擞,身材笔直。或许是受到了“家有梧桐树,引得凤凰来”这句典故的影响,阿什对梧桐树格外关注和喜欢。

记得小学毕业的那个暑假,阿什对中学生活充满了向往。就像一场未知的旅程,让人既期待又忐忑。当初中生活真正开始后,阿什发现中学并没有太多不同,虽然它意味着长大,意味着人生新的阶段,它仍旧是日复一日的学习,每天两点一线,从家到学校,从学校到家。她渐渐习惯了这种生活。

    初中生活,就像一场没有彩排的演出。

小学高年级的时候,社会掀起学习老山前线战斗英雄的活动。做报告,上新闻,战斗英雄也走上街头,跟市民面对面。街道两旁挤满了人群,彩旗与鲜花交织成一片涌动的海洋。当战斗英雄被簇拥着走近,欢呼声如潮水般层层迭起,阿什也在欢迎的人群中,从那时候起,她开始崇拜英雄。英雄就像夜空中璀璨的星辰,照亮前行的道路,用他们的勇敢和智慧保护着人们的安全。可以说,阿什怀揣着英雄的梦想,走进初中生活。

1979年到1989年近十年间的中越边境军事冲突,我国的西南边境并不太平,但是在内地三线城市,人们过着平静而安宁的生活。大人们工作,孩子们上学,人们都遵循着社会生活秩序。

对班级熟悉之后,阿什注意到班里一个叫宁洛川的男孩子,看的第一眼就令阿什惊呆了。他长得可真帅啊,高高的个儿,浓浓的眉毛,黑黑的眼睛,高高的鼻梁,往那儿一站,在那些还没有来得及窜个儿的男生中显得鹤立鸡群。“金鞭美少年,去跃青骢马”、“陌上君子人如玉,翩翩公子世无双”,看到他,阿什就想起古诗词,好像那些古诗词,都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从此,阿什的目光总是追随着洛川的身影。

有了这个小秘密,上学也增加了一份动力,洛川是那个能点亮自己内心灯火的人。

第二节  心中的小秘密

从家里出来步行到学校,需要二十分钟的时间。阿什背着书包,走在上学的路上。生活中因为有了洛川的存在而变得美好。脚步不停,抬眼望天,一九八四年的初秋,澄澈的白云排列出明媚的浅蓝,纯净而明透。几只鸟栖息在枝头,被马路上车鸣声惊扰,慌里慌张划过城市的上空。一想到洛川,阿什禁不住嘴角上扬。

因为他出众的身高,很快被老师选为体育委员,当他指挥大家报数的时候,害羞的阿什可以名正言顺地跟他对望。在灿烂的阳光下,洛川眼睛深深的黑黑的,一个人定定地站在队伍对面。少男少女满含感情闪躲的对视,是青春里动人的瞬间。阿什因此也开始喜欢上体育课。

这所中学学校规模不大,包括初中高中。主要的两座教学楼平行排列,教学楼前面是一个大大的操场,两栋教学楼之间二楼用一个连廊连起来。初一的学生要从第一栋教学楼上楼,穿过长长的连廊,到后面的教学楼。

如果阿什在教室里没有看到洛川的身影,又恰逢每周调换座位坐在靠窗的位置,她就不由自主透过玻璃窗望向连廊。如果能够看到他的身影,看着他高高细细背着书包向教室走来,阿什就感到温暖和安心。

如兔子般的阿什在走廊里迎面看见洛川走过来,生怕洛川偷窥到她的心事,做贼一般低着头悄悄地溜过去。有时下课的时候,看到洛川趴在栏杆上跟同学们吹牛聊天,说自己一口气可以吃掉多少冰激凌,眉飞色舞。一旁的男生哈哈大笑。阳光正好,风也轻柔,男孩子周身都散发着独属于少年的青春活力气息,他的帅气带着朝气,如同晨曦中的第一缕阳光,温暖而耀眼。但是洛川似乎从来不晓得自己有多帅。

关注着洛川的一举一动,是阿什初中学习生涯的日常。阿什最好的朋友是黄嫚宁,两家离得不远,嫚宁背着书包,经常早早出现在阿什家院子门口,两人一起上学。年纪相仿,脾性相投,上学放学路上,经常聊彼此的秘密。含蓄内敛的阿什却从来不曾吐露关于洛川的心事。

嫚宁长得漂亮,大眼睛,高鼻梁,眼睫毛长长。近距离看时,眼睫毛随着眼睛的眨巴,在脸颊上留下生动的暗影。家里只有一个弟弟,爸爸是专业厂的副厂长,妈妈在专业厂子弟小学教书,家庭条件在小城算不错的了。更重要的是,家中孩子少,父母可以给予孩子更多的关注和照顾。嫚宁不仅仅遗传了父母漂亮的外表,父母很注重一家人的穿着。八十年代,仍旧是物资匮乏的年代。阿什清楚地记得,嫚宁在上初中的第一个夏天,拥有好几件碎花短袖上衣,拥有那一年流行的天蓝色百褶裙。嫚宁穿衣服总是整洁干净,在一群叽叽喳喳的初中生里面,显得清爽又出众。

她俩不仅仅经常上学放学一起走,学校里有什么活动,嫚宁也会叫上阿什。

这天下午,阿什被嫚宁拉着去足球场看洛川踢球。阿什知道,班里班外都有喜欢洛川的女生,却如同战争时期潜入群众中的特务,明明知道有,却不知道是谁?

在操场边上,早已经围满看比赛的同学。大家都注视着球场,双方的队员正在激烈拼抢。语文课代表迅速抢到球,他带着球如闪电般穿梭在对方球员之间。金色的阳光如瀑布倾泻,温柔地照耀着所有的人,光芒平等地洒向每一个角落。对方的队员们立刻围了上来,试图阻止他的进攻。语文课代表迅速调整步伐,带着球在对手的包围圈中寻找生机。一个巧妙的转身,如同猎豹灵活地避开了敌人的追捕,成功地将球传给了队友洛川。

洛川接球后,没有丝毫犹豫,直接带球冲向对方球门。对方的防守队员紧紧跟随,如同影子一般。球门前,洛川如同一位孤胆英雄,突破重重防线,突然,他狠狠地一脚踢出,快速而有力,只见足球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然后直飞向了对方的球门。

球进了! 引来周围同学的一片叫好声。

嫚宁观看比赛,很是认真。她的眼神,紧紧地锁定在那颗不断滚动的球上。她的脸上,表情随着场上的形势变化而变化。当球员们发起进攻时,她的眉头紧锁,眼中闪耀着紧张和期待的光芒。而当洛川球进时,她的脸上瞬间绽放显而易见的笑容。

站在一边的阿什却怀疑,难道,难道,嫚宁也喜欢洛川吗?

过不多久,阿什又自我否定。她俩是好朋友,嫚宁口无遮拦,却很少在阿什面前提起洛川。 

为了显示自己和这群花痴不同,每次有女生和自己聊起洛川的时候,阿什总会装出一点都不知道的样子,等同学提醒:“哎呀,说的就是洛川那个男生呀!”这时,阿什才会恍然大悟般发出一声“哦”表示肯定。跟他一个专业厂的同学描述,洛川小时候就引人瞩目,成绩好,各项运动都很厉害,人也温柔有礼貌。他的美好形象在阿什心里潜移默化地加深,每次同学兴致高昂地跟阿什说起洛川时,阿什总要把握好反应,既不能表现得太感兴趣,让喜欢背后议论的同学有机会用那种意味深长的口吻问她“你问这个干嘛?”也不能表现得完全无动于衷,以防同学没有再提的兴致,阿什太想知道关于洛川的所有过往。

那些年流行的武侠剧对国人有很大的影响。那时候的女孩子喜欢有男子气,像侠士一样阳光强壮的男性。

洛川,不仅仅长得帅,还像侠士一样阳光强壮,许多女孩子喜欢他,一点都不奇怪。好的地方是,洛川从未跟哪个女孩子走近过,他是许多女孩心中的王子。

学生时代几乎被学业塞满的生活难掩枯燥,余下的那么一点点空间里的青春期情感,隐晦微妙,以及微不足道,却是一种简单的美好。

后来的一部日本电视剧《血疑》在大陆播放,讲述大岛幸子与相良光夫两人之间发生的爱情故事。一时间,万人空巷。美丽清纯的幸子,正直善良的光夫,加上跌宕起伏的剧情,造就了一曲感人至深的爱情悲歌。里面坚强美丽的少女大岛幸子那一身清纯如小鹿,可爱如朝露的学生装;她那浅浅笑容下,调皮的小虎牙,成了许许多多人的偶像,包括阿什。

上课、考试、做作业,在繁忙的学习中,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周天的上午,阿什出门买学习用品。家的附近有一所中学建在半山腰上,每个学生去上学的时候,要爬很长很长的坡道。小城公园很少,没有很多休闲的去处。阿什独自爬上通往中学的半山腰,放慢脚步,举目四望。

路的两旁,密密层层的树叶挡住了在天上刺眼的太阳,形成了树荫,电视剧里也出现过幸子走在树下的镜头,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她的身上,斑驳的光影在她的脸上跳跃,仿佛是从画中走来的仙子 。阿什慢慢走着,把自己想象成幸子,她希望也能拥有幸子那样清纯美丽的容颜,能够引起洛川的注意。

洛川,因为个子高,坐在后排。教室有两个门。阿什每次从后门经过,总是在洛川的位子方向偷瞄一眼。早上天气晴好的时候,阳光照在这个小小少年身上,少年的身姿挺拔,棱角分明的五官带着冷冽的气场,他是那么的耀眼夺目。

每一天,阿什偷偷观察着洛川的一举一动。如果这一天洛川向她坐着的方向望上一眼,哪怕目光没有对视,哪怕他只是看向这个方向,目标不是她,也会让阿什觉得这一天紧张而美好。

第三节 洛川的背影

这天放学,阿什走得有点晚。嫚宁还有其他要好的女生都先回家了。阿什离开空荡荡的教室,走下教学楼梯。学校的大操场,靠近教学楼的空地,有男生在打篮球,她看了眼球况,正好看到了站在场边,饶有兴味地看着人家打球的洛川。禁不住慢下了脚步,站在洛川身后。篮球掷出界时,洛川连忙退后一些,双手把球接住,在脚边拍了几下才依依不舍地掷回去。

离开学校后,因为有一段路同路,阿什一直跟在洛川后面。这背影一度成为阿什整个初中乃至整个青春最难以忘怀的画面。不仅如此,确切地说,他的背影在校园里也算是一道独特的风景了。从背影就能看出洛川熊熊燃烧的青春。

看着这位美少年在人行道旁的树下拾起一根树枝,当成剑在手中挥舞,又摆出击剑手的姿势。她在后面,偷偷捂嘴笑。那个年代,太多人沉迷于武侠。

洛川在卖鞋垫饼的炉子前站住了,估计是饿了。几米之外,坐着个行乞者。洛川瞄了几眼,走过去,左掏掏右掏掏,把口袋里的零钱放到乞丐的破碗里,阿什听到乞丐说了好多声的谢谢。

背影,是洛川的背影。

对着他的背影瞄了好几眼,那个时候的阿什怎么会意识到,她会看着这个背影走很长的一段路,它如同一座碑石一样,上面刻满了阿什的初中时光,刻满了她的少年和青春。

走向不同的岔路口,阿什心情好,傍晚的城市街头,天空中的云霞如同一位穿着艳丽衣裳的舞者,变幻着各种姿态,美得像幅画。阳光逐渐淡去,留下了金色的余晖,像是在天边洒下了一抹温馨的祝福。

阿什的步伐也轻盈起来,书包一颠一颠的,仿佛也懂得她的快乐。

洛川仿若穿过漫长隧道出现的第一缕光,美好得让人心生向往。于是,在家里,在上课的教室,在她拥有的片刻空闲里,她也曾数屋檐下的雨滴,也曾数窗前飘过的落叶,想女孩的小小心事。

秋天过后是冬天,如果说夏天,阿什还有几件像样的衣裳,姐姐穿旧的短袖、圆领衫、喇叭裙、布袋裙,颜色鲜亮。但是到了冬天,天冷的时候,没好看外套的阿什只能靠一身正气硬扛起颜值了。十几岁的她,已经大人身高,只能穿成年人的衣裳。像二十多岁的女青年那样,里面穿一件棉花袄子,外面套一件两个姐姐穿旧了的,带盘扣的宽大古董外套。从背后看,像大人一样。

那些臃肿过时的棉袄棉裤,给不了阿什一点点的骄傲。形成鲜明对比的,嫚宁家境比阿什家好很多,这一点,让阿什在嫚宁面前感到自卑。

嫚宁在冬天,有漂亮的滑雪衫儿穿,特别是那件大红色的,短款,映衬着她的那张脸更加的俊俏。她妈妈对她的教育投入了更多的精力。她的气质,她的教养,她的举手投足,她们中间隔着长长的距离,那是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

第四节 给人带来欢笑的春晚

 1984年,二汽生产的EQ140载货车源源不断地运往全国各地,听父母饭桌上聊厂子里的事情,转眼就到了1985年的春节。春晚导演对春晚的表现形式做了大胆的尝试,把春晚舞台搬到了北京工人体育馆。

前一年的春晚,陈佩斯、朱时茂表演的《吃面条》小品,就一炮而红。小品讲述的是一名临时演员由于缺乏经验,被导演要求一次次重复吃面条的故事。小品非常搞笑,尤其是陈佩斯与生俱来的滑稽表演风格,令观众忍俊不禁、开怀大笑。这之后,他俩成为春晚最期待的节目。

这一年,陈佩斯、朱时茂表演小品《拍电影》,小品主要讲述的是陈小二为了圆上自己的演员梦,居然在大冬天穿着单衣拍夏天的戏,最后被冻僵的故事。

接近午夜,一家人到院子里放鞭炮。父亲是很重视这种节日的,不仅买来了红色的鞭炮,还有窜天猴。远处传来零零星星的鞭炮声,像是试探,又像是问候。渐渐地,声音越来越密集,噼噼啪啪地震动着心中的涟漪。天空中不时升起五彩缤纷的烟花,整个城市都被笼罩在欢庆祥和的氛围当中。

父亲脸上挂着笑,怜爱地看着他的孩子们放鞭炮。年龄最小的弟弟,在这一刻,总是放鞭炮的主角。把长长的鞭炮缠绕在一根长棍子上,然后划亮火柴,小心翼翼点燃引火线,女孩们赶紧跑远。作为男孩子,弟弟总是比较勇敢。他站在原地,举起鞭炮棍,一手捂住耳朵。随着“噼里啪啦”的声音响起,洁白的雪地里立刻落了一地的鞭炮屑。等到白天再去抢捡未燃尽的哑炮,是小孩子的快乐。

窜天猴放了一支又一支。通过引信点燃后,烟花以极快速度冲向天空并爆炸,过程伴随“嘶——啪”的声响,在空中绽开了火红火红的花瓣,照亮了星空下的世界。那转瞬即逝的美,深深地印在阿什的脑海里。寒冷的风裹挟着节日的喜悦,轻轻拂过每个人的脸庞。空气中弥漫着期待的气息,仿佛连呼吸都变得轻盈起来。

洛川此刻在忙啥呢?跟眼前的弟弟一样,在他们专业厂的家属楼前空地上也放鞭炮?烟火映红了他的脸,一定更加的好看了,这是多么美丽的画面!

阿什盼着开学,这样,她就又能见到洛川了。

开学第一天,下课后,站在教室外面走廊,嫚宁告诉阿什,她父亲正在喝茶,陈佩斯表演的小品,逗得他一口老茶全喷出来。她父亲是搞政治的,整日里忧心忡忡,难得像个孩子似的欢笑,这就是小品艺术的魅力。

嫚宁的笑声很大,很有感染力,感觉洛川的目光投射过来,不知道是看嫚宁还是自己,这也足以让阿什这一天都感到快乐。

寒假过后,天气一天一天的暖和起来。收班费的时候,嫚宁作为班干部,站在讲台上,数着收上来的班费,突然一只手高高举起,夸张地抖动手中的纸币,拖长音调笑着大声说:“乡亲们啊,我王老五活了这半辈子,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啊!”陈佩斯的经典台词,惹得全班同学哄笑,洛川好看的大眼睛定定笑望向嫚宁,阿什跟着笑,心底却泛起阵阵酸涩,嫚宁更加讨洛川喜欢了。

青春像只纯洁的白色飞鸟,飞得好快。

第五节 姐姐的安慰

立夏过后天气渐热,窗外的梧桐树亭亭如盖、浓绿欲滴。这天上午,阿什正在教室里上课,突然,她看见父亲出现在学校的走廊,老师站在写满板书的黑板前口若悬河。不知道父亲来有什么事。家里孩子多,光养活孩子们已经花掉了父亲很多的精力了,在孩子们的学习上他是没有时间去顾及的。

一直到下课,目送老师出了门,阿什赶紧走出教室,迎着父亲的目光,站住了。父亲穿了一件淡绿的廉价化纤衬衣,深蓝的裤子,一只裤脚高高挽起,导致裤腿一长一短,鞋子上还沾着泥巴。这哪里像一个二汽的职工呢,简直像一个种地的乡巴佬。阿什觉得很丢脸,非常不希望洛川看到,拉长了脸。

父亲从兜里摸出报纸包裹的包子递给阿什,包子还带着温热。父亲大声跟她说:“今早你补作业,没有吃早饭就走了。我在附近办事,顺路过来看看你。”很多同学从身边匆匆经过,脸上露出鄙夷不屑的神情。

放学回到家,阿什心中的愤怒仍然无法平息。忍无可忍地对父亲说:“你去看我的时候,你就不能穿好一点吗?你为什么穿那样的衣服到我的学校呢?”父亲一听,愣住了。几秒钟之后,父亲生起气来:“怎么啦?嫌我给你丢人了吗?”

父亲不仅仅不肯道歉,反而责骂起她。家里孩子多,父亲可没有闲心惯着孩子,他多数情况下都是很严厉的。阿什虽然气难得消,但是她害怕父亲的暴风雨。

虽然很愤怒,但还是转身进了她的卧室。眼泪直在眼眶里打转,终于落了下来。阿什又悄悄抹去。

大姐看到阿什变了脸色,知道她不高兴。四周瞅了瞅,以为也是为房子的事情呢。大姐上技校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家庭跟同学们有多么的不同。那个年头上技校,也是不错的出路,毕业就能直接进专业厂上班,拥有体面的工作、稳定的收入、完善的福利体系。国企工人在集体主义氛围下,地位尊崇,生活无忧。

她技校的同学,大都是二汽子弟,住着单位分的家属楼,而自己家却偏偏在市中心住着黄墙黛瓦的土坯房。

同样都是二汽职工,父亲本来有分配职工福利房的机会,但是家中孩子多,公寓楼太小,居住太拥挤,所以父亲几次放弃了分房住楼房的机会。

居住条件的不同,让大姐在同学面前感到自卑。她以为阿什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被同学嘲笑呢,于是就安慰她:“你知道吗?我们姓蔺,我们的祖上是达官贵人,权势显赫,紫袍金冠,数不清的良田,家里成群的仆人。说不定就是蔺相如的后代呢?”这么一说,阿什的眼睛发亮:“真的吗?我们是蔺相如的后代吗?”

“你看周围姓蔺的人很少,我们大概率就是达官贵人的后代。蔺阿什,我们的祖上曾经显赫一方。这是多骄傲的事情啊!”这么一说,阿什真的就信了。一种根植于心底的怯懦,竟真的开始悄然松动。上学的路上,一想起姐姐跟她讲起的这些,不自觉地挺起胸膛。

第六节 在学校的点点滴滴

作为学习委员的阿什帮音乐老师整理了合唱团报名表,正巧看到了宁洛川的。所以班里选拔合唱团时,阿什成为其中一员,是预谋已久。她也有了和同桌分享的八卦讯息:我和洛川都是合唱团成员,他今天被老师单独叫临时当指挥,竟然像模像样……

阿什把体育选修课选成了篮球,还此地无银三百两地和好友解释:听说打篮球可以长高,我要去争取一下。体育课整队时,阿什总是站在第一排,而洛川站最后一排,男生女生又是分开在篮球场的两侧练习。篮球训练很消耗体力,阿什一边练球一边在心里默默地对自己说:“他有看到我!他有看到我!”即便是参加这样的活动,阿什也找不到什么理由跟洛川单独说话。只要能够离洛川近一点,努力都是值得的。  

阿什心想,她大概真的喜欢上了一位少年,轻轻地喜欢着。自己像一棵小小的向日葵,要去追逐太阳了,像夸父那样。但她常常忽略了自己是个怂包的本质。

第二节课下课之后,所有的学生走出教室,以班级为单位,到学校大操场上做广播体操。阿什常做的就是偷看她喜欢的男孩。他站在离她不远的地方。青春像一层模糊的滤镜,使那些情感变得朦朦胧胧,流溢着暧昧不清的美感。

课间操时间是个很安全的时机,阿什很幸运地把握住了。弯腰,下蹲,起立,胳膊上举,在大家投降般扬起胳膊的时候,偷偷地看他一眼。他总是那样认真,每一节都全力以赴地做。除了广播体操之外,他做其他的事也很认真。他那种认真的态度令阿什感到迷惑,阿什也是多年后才意识到,这股认真大概多少意味着承担责任的勇气与信义,而这是阿什真正痴迷的地方。 

洛川到校多数比较早,坐在靠窗的位置上补个觉。初升的阳光照了进来,一缕一缕地散落在课桌和少年的脸上。阿什不经意瞥过去,洛川把脸压在课本上,打瞌睡。窗外的花坛里,盛开着一簇簇的杜鹃花,衬得他干净,纯粹。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阿什发现洛川也在偷偷地望向她。在她和前后桌相谈甚欢哈哈笑的时候,在合唱团她被点名唱歌的时候,在她直直站起来回答老师提问的时候,她觉得洛川似乎也在注意她。又似乎是错觉,短暂快乐又短暂沮丧。

学校文艺汇演,组织去工人俱乐部,洛川坐在汽车后排,阿什借着同学叫她,顺势跑过去坐在洛川后面,故意说话时声音很大,想引起他的注意。她也看见洛川微微地回头,像是在侧耳倾听,又像回头偷望,又好像什么也不是。

有一天,语文老师布置周末作业,作业的内容是办一张报纸,周一早上交。自小喜欢画画的阿什,发挥她画画的特长,把那个时候热点新闻,手抄在报纸上。作业交上去,不多久就得到了班主任的表扬。当表扬的话语飘荡在教室的每一个角落,同学们纷纷向她投来敬佩和赞许的目光。洛川似乎向她这个方向,也投来一瞥。这种感觉真是太妙了。整个星期天没有出去玩,这样的付出是值得的。

姐姐用工资又给自己买新衣裳了,阿什很是眼馋。跟姐姐说好话,姐姐将她新买的厚棉喇叭裙借给她穿。她希望洛川能够因为这条新裙子而注意她。教室里没有看到他,阿什一路搜寻到运动场。站立在操场边,同往常一样,许多男生在操场奔跑,阿什急切地寻找洛川的身影。

手指头勾着钥匙环,就像西藏人转经筒一样,转啊转啊。手不闲着,眼睛也不闲着,看操场上那些男孩子们踢足球,排队投篮。光顾着搜寻去了,用力过猛,钥匙环带着一串钥匙一下子飞出去,划了条优美弧线,精准掉进操场边上的雨水口。雨水口目测不深,带格栅的雨水口井盖,阿什蹲在一旁倒腾半天,一点进展都没有。丢了家门钥匙回家可没法跟父母交代。

眼看下午快要上课,于是她把难题告诉了在操场晒太阳的嫚宁。嫚宁不仅成绩好,人漂亮讨人喜欢,还乐于助人。嫚宁立马跑到教室去找男同学帮忙,没想到叫来了洛川。阿什找不着的洛川,嫚宁却能找出来,这真是很神奇。洛川看了阿什一眼,有些迟疑。嫚宁站在一旁望着洛川,微笑着,语气平和地催促了几遍。她的目光如同初夏的风拂过清晨的池塘,洛川的目光停留在嫚宁身上好几秒,眼神变得坚定。洛川蹲在地上,找到一根粗树枝,手伸进雨水口里头倒腾了一会儿,终于把钥匙给捞起来了。

阿什正想说几句感谢的话,却发现洛川的眼睛是看向嫚宁的,他俩并肩往教室的方向走,尾随其后的阿什由感激变为一丝丝失落。

如同蜘蛛丝的爱情,还有忙碌的学习。阿什知道,生于这样普通的家庭,分数是顶顶重要的,十几岁的年纪,她已经望见了她的人生路。考高中,考大学,毕业进入二汽,过上比当工人的父亲更加体面的生活。这种生活是她奋斗的目标,这种朴素,听起来不漂亮,但它像石头一样沉实,能让人心里踏实。

初中的生活就是两点一线。父母忙着上班,孩子们背着书包上学,这就是稀疏平常的日子。只要没有突然生发的其它事情,嫚宁准时过来,约着阿什一起上学校。

可是这一天也有些不同。深秋的市中心,马路上车来车往。人行道上人们往来匆匆,推着板车的小商贩见缝插针,卖水果、卖点心的,哪里有顾客板车就移动到哪里。两个人正热络地聊天,嫚宁不经意地一回头,就这么巧,洛川独自走在她们俩身后,手里拿着几根削好的甘蔗,边走边啃。那啃甘蔗的动作,也很潇洒。

洛川眼中闪烁着惊讶与欣喜,阿什知道,这是偶遇。六目相对,两个姑娘微笑着,嫚宁说,“原来你也在这里!”高高的洛川几步上前,来到阿什身边,看向嫚宁的目光里,分明是融着暖意的。洛川伸出长长的胳膊,绕过身边的阿什,好像把阿什当空气一样,无视她的存在,将一根甘蔗径直递给嫚宁,快步地走开了,留给两个女孩高高的背影。嫚宁拿着甘蔗不好意思独享,抬起腿,一使劲,干净利索,将甘蔗掰成两半,递给阿什一半。

阿什接过甘蔗,甘蔗表皮坚硬,要使大力把它咬开,牙齿磨磨一样发出钝声,甘蔗咬下去爆甜汁水的瞬间,阿什真真切切感觉到甘蔗的甜,心却是酸的。

阿什想用成绩来吸引洛川的注意,但是努力半天,保持不了班里第一,忽上忽下的成绩,让阿什常常沮丧。

  第七节 错过的出游

上初二的初夏,学校组织周末到襄阳旅游。

  阿什长到十几岁,从来没有离开过家乡小城。每天的生活都是从家里到学校,再从学校到家里。偶尔,父母在放假的时候带她回不远的乡下老家小住,就是出远门旅行了。

  阿什太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了。回家后,阿什激动地把学校的活动告诉母亲。母亲一听说要交二十块钱就拉长了脸不理睬,转身忙家务去了。

  那个年代,父母的月薪加起来也不到几百块,要精打细算才能保证一家大小的开销,二十块是全家一周的菜钱。因为没有出游费,阿什便留了下来。身在家里,想象同学们在外面的快乐时光,心里一阵一阵的难受。

  星期天的下午,父亲出差回来,听阿什说起此事,立马从上衣口袋里掏出钱来,干脆利索地递给阿什:“拿去,快去报名!”阿什难过地说:“我们班交了费的同学,出游已经快回来了!”阿什含着泪水,委屈地低头进屋看书去了。

  周一上学后,很多同学兴高采烈地谈论他们旅游的趣事。包括嫚宁,眉飞色舞。他们游玩了几个景点,去了古隆中,参观了古城墙。晚上住在旅馆,男生三五成群,手搭着肩膀在一楼自发合唱那个年代的流行歌曲:《路灯下的小女孩》《阿里巴巴是个快乐的青年》《热情的沙漠》……一首接一首。打头的是洛川,嫚宁和女生在楼上聚集看热闹,随着歌声鼓掌欢呼应和。少男少女聚在一起,要多欢乐有多欢乐。不仅仅是一次旅行,是星星点点的纯真碎片。那些欢乐因子,洒满了每个旅行的角落。一定有奇妙的火花碰撞,少年的青春故事与欢乐交织。那一路上,奔涌而出的笑声啊,只在阿什的想象中。

阿什插不上话,缩在一边当观众。只能从他们谈论的内容驰骋自己的想象,想象着自己,跟熟悉的同学一同乘坐大巴,大巴车颠簸着向前,窗外公路两旁的大树如同列队的卫兵恭敬地行注目礼,依次倒退。蓝天白云都好像在对大家微笑,陪大家去看不一样的城市,领略不一样的风景。初夏的古隆中,杜鹃花虽然已经凋谢,洁白的广玉兰美丽绽放,金黄的枇杷果点缀在茂盛的绿叶之间……

  最最重要的是,出游从开始到结束,都有洛川参与其中。

放学回家之后,阿什把想象的画面都画了下来。这幅拙劣的铅笔画,记录了一群少年欢乐的出游时光。阿什也在其中,灿烂地笑着。而洛川站在她的身后,一样灿烂地笑着。

   正为没有参加出游而难过遗憾,在上学的路上,正聊着天,并肩走着路,嫚宁突然回过头对阿什说,你长得很像山口百惠。就这么一句话让阿什喜悦了半天。初中两年,阿什都是留的短发,母亲很忙,为了便于打理,也为省钱,每隔一段时间,都亲自给孩子们理发,却无意中,让阿什拥有百惠同款发型,这带给阿什小小快乐。

十二岁到十三岁是个过渡。十三岁的阿什走在大街上,突然发现有少年偷偷看她。这个变化起源于,洗头的肥皂换成了洗发精,明显感觉头发变得蓬松、柔顺、整齐。这种被注视的感觉,对于刚刚长大的女孩来说,实在奇妙。

听嫚宁这么表扬自己,那一瞬间,她觉得自己真像幸子。但是电视剧里的幸子有那么多漂亮的衣服,而八十年代的阿什衣服少得叫人着急。

家里姐弟几个,只有上班的姐姐穿得体面一点。她有时候就捡拾姐姐们淘汰的,因为父母是很少给她买新衣裳的,似乎他们都想不起来,除了过年,其它日子还有买新衣服这回事。母亲只想的起来用缝纫机缝制衣裳,却永远也赶不上时髦的潮流。阿什知道家里经济拮据,父母是很节省的,她也从来不提。而嫚宁家不一样,换季会有新衣裳,穿新衣裳的嫚宁,朴素又耀眼。

直到初二,阿什捡了大姐的一件红色夹克。那是大姐穿腻的一件夹克,图案是红色三角和黑色三角,很鲜艳。照着镜子,红色映照的脸红红的,阿什觉得自己好看多了。阿什希望洛川能注意到她。

十几岁的年纪,关心不了国内国际大事,他们的世界,只有成绩,同学之间鸡毛蒜皮的琐事。

第八节  嫚宁也有伤心事

嫚宁真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姑娘,给人的印象就是漂亮二字。头发不束起来的时候,一头大波浪。但是,学校有校规,不允许烫发,嫚宁天然的自来卷就更难得了。她为人风趣幽默,搞怪又略带些许调皮可爱。她的笑声好像银铃,让人听起来非常的开心。她的笑声不仅能够感染周围的人,也能够瞬间让人忘掉烦恼。

她也有她的伤心事。在快乐的表面之下,深深地隐藏着。

有一天,打扫卫生,天已经渐渐黑了,教室里面只有几个人。洛川不仅仅是体育委员,还是班级劳动委员。一整天,嫚宁看起来情绪都不错,上课认真,下课开着可爱的玩笑。卫生即将打扫完毕,阿什准备去倒垃圾,嫚宁突然冲出教室,趴在两栋教学楼之间的连廊栏杆上哭起来。嫚宁哭得肩膀一耸一耸的,洛川急急走近,他紧张,他关切,他担忧,但是男女有别,他站在一旁不知所措。

几个女生关切地围上去,一再追问下,嫚宁才说,她的父母又吵架了。原来,看似幸福的家庭,也有抹不掉的烦恼。父亲作为专业厂领导,他以卓越的领导力和技术创新精神赢得了全厂上上下下的赞誉和尊重,他四平八稳、谦逊有礼、平易近人。回到家里,他却看谁都不顺眼,一句话不对就冷脸,一点小事就吼,稍不顺心就摔东西,全然不顾家人惊恐的眼神。每当父亲情绪失控,嫚宁就会伤心半天。

如此失态的表现没有几天,嫚宁迎来她初中生涯的高光时刻。这高光时刻,能够令她脾气暴躁的父亲因为喜悦而情绪稳定一段时间。

作为优秀学生,宁洛川和黄嫚宁一起上了二汽新闻。捧着奖状的特写,虽然每个人只有短短的几秒,那也足够荣光。舞台灯光如细碎的金箔,映照着一张张稚嫩的脸庞。镜头从颁奖台上站成一排的优秀学生转向台下观众席,黑压压的一片,台下无数目光交织成网,人们热烈鼓掌,有艳羡的灼热,有鼓励的暖流。世界缩成一方舞台,宁洛川和黄嫚宁并肩站在一起,光晕在他们周身晕染开,镀上一层虚幻的金边。呆望着电视,阿什愣了好久。

阿什成绩犹如过山车,这阶段表现不佳,却也在心里暗暗下了决心,努力学习,超过他们。

这天放学后,李月邀请嫚宁去她家玩。她的继父说了一次又一次,因为他在厂区新闻里看到嫚宁,印象很好。嫚宁不知道实情,跟着李月到了他们家。

他们家也是二汽职工分的标准公寓,两室一厅。客厅不大,屋里放着一台黑白电视,墙角对着一张写字台。她们正在聊着学习上的事情,这时候李月的继父提早下班回来了,看到嫚宁以后非常的热情。

李月家庭有些复杂。她的父母各自离婚又重组家庭,继父带着姐姐,母亲带着她。姐姐虽然比她大一岁,但是跟她是同一所学校、同一个年级,只是不在同一个班。父母重组家庭以后,又生了一个弟弟。民风淳朴、道德观念质朴的年代,离婚在当时被视为一种违背社会道德和传统的行为,这样的家庭属于异类。

家中糖果平时都是锁起来的。他掏出钥匙,打开卧室柜门,拿出了一个铁盒子,铁盒子上面有儿童幸福的笑脸,把糖果递过去给嫚宁吃。又嘱咐李月去给嫚宁倒水喝。这时,李月继父一股脑重重坐进沙发里,说:“嫚宁同学,我会算命,我来给你算算命。”说完就拉起嫚宁的胳膊,让她把手掌摊开,另外一只手贪婪地摩挲她的手心,每一次触碰都像在试探。嫚宁觉得算命可能是这个样子的,但是又觉得怪怪的。李月弯腰凑过来看,继父沉下脸:“去厨房把青菜洗一下,也把米饭蒸上,你妈回来直接炒菜。” 李月不情愿地进了厨房。

李月继父直勾勾瞅着嫚宁的脸:“你的眼睛真漂亮,你眼睫毛上挂的什么?”说着就去摸她的脸。嫚宁一缩身子,他那张大大的巴掌就落在了她的肩膀上。

右手被他那只大手紧紧地攥着,嫚宁很慌乱,又羞又急。这时候楼下突然有人喊嫚宁的名字,一声接一声,一会儿变成几个男生齐声喊。他们家住在二楼。

嫚宁急切地推开男人的手,迅速地跑到窗边往下看,洛川带了几个男生站在楼下。原来洛川一直注意观察嫚宁,洛川知道李月的继父老不正经,在专业厂名声不好,所以一路尾随。嫚宁又气又羞,匆匆地跟李月告了一下别,抓起书包就下楼去了。

洛川高高挺挺地站在楼下,露出一个看似轻松的笑容:“我爸爸给我了几张冰激凌的票,要不要我们一起去吃冰激凌?”

在厂区食堂,嫚宁吃着冰淇淋,脸上浅浅地笑着,心里在想,我再也不要去李月家里见这个糟老头子,洛川真好。这样想着,偷瞄了一眼洛川。

第九节  喜欢他的人很多

阿什越来越发现,不止她一个人喜欢洛川。

班里有个女孩儿叫海玲,她在初一的时候自告奋勇被选为文艺委员。学校文艺汇演的时候,她负责编排节目,那支舞蹈动作非常简单,她很有勇气在台上表演。

操场上坐满了就读的学生。简陋的舞台,上台表演的几个女孩子,她们都穿着蓝底白条的运动服,衣服的样式让大家的身材看起来臃肿。手中挥舞着红色纱巾,跳着简单动作的舞蹈。既没有踩上鼓点,队伍也不整齐,动作跟选曲也对不上。跳到最后,队伍窝在舞台后方,生硬地比划着动作。重点是,洛川在台下,一直望着舞台,认真又礼貌,目光拂过舞台上的每一个人。

其实上初一的时候,阿什发现,海玲很在意洛川。她发现海玲多次偷瞄洛川,在上课的时候,课间操,课外活动的时候。海玲才艺平平,她主动跟老师提出当文艺委员,显得没有那么简单。

文艺汇演上台前,海玲组织编排舞蹈,放学以后组织几个女生排练。轮到洛川值日,洛川认认真真地打扫教室,挥着扫帚扫地,倒垃圾,擦黑板,摆正桌椅板凳。忙完这些,他也会饶有兴致地看一会儿。受到洛川的关注,海玲跳得格外起劲,觉得她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上初二以后,听说海玲变得有些怪异。跟她姐姐吵架发生矛盾,竟然离家出走,家人几天才找到她。大家不敢跟她走近,她看起来很正常,但是有人却说她精神出了问题。

有一次,几个女孩子想捉弄她,阿什就以洛川的口吻给她留了张字条,让她放学以后在某个地方等洛川。纸条是趁海玲下课的时候塞到她的抽屉里的。等到海玲走进教室,像往常一样打开书包,拿出课本的时候,发现了这张纸条,阿什和几个女孩儿都在观察着海玲的反应。

海玲看了纸条的内容,呆愣了几秒,脸上露出了羞涩与温情,目光先扫视四周,确认无人注意,又低头辨认字迹,随即假装若无其事将纸条轻轻放回原处。可以想象的出她内心的激动。她往洛川座位的方向偷瞄了好几眼,开始假装平静。几个恶作剧的女孩在背后偷笑。老师开始上课,参与者之一的阿什突然害怕起来,海玲一根筋,放学后真的在那个地方等洛川,一直等下去怎么办?如果这事情被揭穿了怎么办?

下课后,阿什快速走过去找海玲,把她叫到教室外面,带着歉意跟她说明了原因和经过,原因只提到跟她开一个小小的玩笑。海玲没有生气,也没有发脾气,眼神空洞而遥远,脸上写满了失望,阿什更加坚定地认为这个女孩子也喜欢洛川。

第十节  家中来了二表姐

初二的夏天,日子像平常一样,但是日子又有一些不同。家里来了一个客人,这个客人就是舅舅家的二女儿,二表姐尚丽。她的到来,为家里注入了许多的活力与乐趣。

舅舅在城里的食品厂上班,他爱他的孩子们,想把孩子们一个个都弄到城里去,但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尚丽表姐初中毕业以后在家里待着,所有子女中,排行第二的她深得舅舅舅母的喜欢。

尚丽表姐有口才,反应比较快,个性鲜明。舅舅就想先把她培养出来,托父亲帮忙。父亲在厂里工作多年,认识人多,信息也多。

听说厂子里招临时清洁工,父亲找了人事部的人,给二表姐谋了一份办公大楼打扫卫生的工作。那家单位,知识分子扎堆。二表姐当年只有十七八岁的年纪,向往城市生活。八十年代的二汽职工,因其稳定的工作、完善的福利和铁饭碗属性,成为普通人羡慕的对象‌,哪怕做临时工都很光荣,尚丽表姐珍惜这份工作。那个年代,青春靓丽的姑娘做保洁没有什么奇怪的,而不像现在,都是一些上了年纪的大爷大妈做这种工作。

二表姐一去就引人注目,不仅仅工作勤勤恳恳,认真细致,她也讲究穿着。夏天穿淡黄色圆领杉,深蓝色长包裙,衣服不贵,化纤材质,能完美的包裹并勾勒出青春女孩的身材曲线。总之,在做保洁的女性群体里,她让人眼前一亮。

二表姐性格外向,在同阶层,很快认识了很多人,包括一楼大厅的年轻保安。保洁员有一间单独房间,里面是放扫帚、放拖把的地方,也是他们休息的地方。

阿什父母文化程度不高,缺乏给孩子们创造一个良好学习环境的意识,每天机械地忙于生计。晚上回家太疲惫,喝酒看电视。孩子们想学习,没有一个安静的环境。

当阿什把这个苦恼告诉二表姐的时候,二表姐对她说,可以去她的休息室学习,那里有桌子椅子。更难得的是,在那个知识分子扎堆的单位,晚上有很多人加班,晚上办公室亮灯是很正常的事情。

于是傍晚放学,阿什就去那个地方学习。虽然父亲在这里工作了多年,但是阿什每次从高大的办公楼前经过,只是抬头仰望,从来没有进去过。这座大楼高大气派,一共有11层。当年这座大楼竣工的时候,在小城很轰动。从顶楼到底层,挂了一条长长的红绸带,举行了隆重的竣工仪式。现场气氛热烈,人们热烈鼓掌,共同见证这一重要时刻,上电视,登报纸,承载着对重要时刻的隆重纪念。

那个年代,整个城市最高的楼也只有16层,而这11层的办公大楼很是显眼。表姐下了班就回去了,把钥匙利索地丢给了阿什。二汽的技术人员,加班加点研发新产品,积极开展技术攻关。晚上的办公大楼,一盏盏加班的灯光如同不眠的星辰,映照着二汽奋斗者的身影。灯亮着,亮着,加班的灯好像永远亮着。刻苦钻研的精神和浓厚的学习氛围,深深地感染人,阿什为能够在这么一个独立的封闭的空间里学习而感到欣喜。

窗前的绿植花卉令空间充满活力,走廊墙上挂着各种车型照片,精致又引人注目,横穿整个视觉,仿佛有股新鲜的气息冲击着。阿什希望将来工作也能在这么漂亮的大楼里面。

阿什的学习成绩从瓶颈期到稳步突破,进步肉眼可见,也很快喜欢上这一间屋子。四周一片安静,白白的墙壁,水磨石的地板,亮亮的日光灯,营造出明亮、整洁且专注的学习氛围。她记得第一次来的时候坐那部电梯,电梯上升的时候有一种下沉的感觉,这种体验让她觉得很奇妙。

过了一段时间,她跟二表姐因为一件事情起了纷争。二表姐一气之下把门锁了,还把她的书包丢在外面走廊。表姐气鼓鼓地往前走,阿什生气地跟在后面,心想,她这么急,她是要回我的家呀,就好像是阿什寄人篱下一样。

正气恼着,在办公大楼的外面,看见洛川的身影,他踢完足球往家走,边走边跟几个男生说笑,阿什紧张起来,门口的大绿植很好地遮住了慌张的阿什,目送这群少年远去,看着洛川的背影,她的心情也跟着好起来。

初二的这个暑假,阿什迷上了画画,经常在家里画呀画呀。家里还住着土房子,父母在大大的院子前面种了向日葵,初三开学前就可以收葵花籽。

阿什坐在窗前,透过窗玻璃,常常呆呆地看着向日葵的大圆盘,洛川就像阿什的向日葵。阳光下,金黄的花瓣显得分外娇艳,散发着迷人的光芒。向日葵摇曳在风中,它明朗,它鲜艳,它饱满,它倔强。

听说向日葵是向着太阳的。她常常去观察向日葵,发现向日葵只有在花朵没有盛开的那段时间,也就是花骨朵儿的时候,才会朝着太阳的方向转动。在阴天和雨天,没有太阳的时候,向日葵的花朵通常是不会转动的。当向日葵完全盛开,完全绽放后,就不会跟着太阳转动了。当向日葵花托里结满葵花籽,就会谦虚地垂下头。一颗一颗的向日葵,就像士兵站在人们面前。阿什有时候幻想着洛川能够出现在向日葵的后面,那张英俊的脸跟她微笑。她用笔画向日葵,也画想象中的洛川。

父亲出差深圳给她买了一件新衣服,粉红色透明的乔其纱,胸前绣着一排同色的花边。里面穿上一件白色的背心,配上一条旁开门黑裤子,这在八十年代,是略显时尚的搭配。时尚的阿什很想上街显摆显摆。

这天上午,阿什主动跟父母提出来去厂部领冰激凌。1986年的工业小城,天空很蓝,法国梧桐静静地立在马路两边,浓翠的叶片层层叠叠,将炽热的阳光揉碎成斑驳的光影。阿什在马路上走着,路边的树好像知道她的心事,她希望能在街上偶遇洛川,她希望能够感受到洛川的凝视。

厂里的冷饮店人不多,冷饮作坊很是简陋,水泥地面,屋顶上的瓦还透着光,柜台后面的服务员忙忙碌碌。已经不知道偷看多少回的熟悉身影出现眼前,那不是洛川吗?他背对着她,挨着柜台站着。那时凭票领冰淇淋,自己带搪瓷盆,冰淇淋是论勺数的。洛川专心地数冰淇淋的勺数,没有注意到身后有人进来。阿什吓得抽身往外走,抱着大瓷盆沿着人行道慢吞吞地往回走。

烈日当空,马路上一辆接一辆车子驶过,EQ240军用越野车 、EQ140民用卡车、大玻璃的EQ140,“我这是怎么啦?抱着空空的搪瓷盆回去,怎么跟父母交代呢?”阿什一手托着搪瓷盆,一手摩挲着搪瓷盆上的毛巾,“我为什么看到他就好像老鼠见到猫?为何吓成这样?”阿什把毛巾叠过来叠过去。“我为什么不变成一只猫?一只勇敢的猫?”想到这儿,阿什鼓起勇气返回冷饮店,发现洛川抱着冰淇淋早已走远。

第十一节 分班

暑假结束,开学第一天,老师突然宣布,初三年级一共是八个班,要分成九个班。他念了名单的那几个人,要把桌子椅子一起抬到新班去。老师开始点名,从大家的脸上可以看出紧张。

出乎意料的是,这里面居然有黄嫚宁的名字。大家不知道学校是按照什么样的方法挑选出学生,组成新的班级。

嫚宁可以说在这个班里是最讨人喜欢的姑娘。成绩不错,总是给人带来快乐。嫚宁不得不站起来收拾书包书本,在抬桌子之前,突然开始抹眼泪。名单已经公布,无法更改,大家都不知道怎么办。老师叫了几个男生,帮这几个同学抬桌子,抬椅子。阿什从洛川的眼中看出了不舍。嫚宁低着头擦泪的背影,消失在教室的门口。

阿什心想,嫚宁的离开,自己少了一个竞争对手,也许洛川肯多瞄自己几眼。上课,放学,考试,课间活动,跟洛川在同一个教室,同一个空间,让枯燥的初中生活,变得有趣。

嫚宁离开了,她们仍旧是朋友。班里也转来了一个新的同学,这个同学看起来很洋气,漂亮得让人吃惊,她是个满族姑娘,叫鲜于明上。她的母亲是小学音乐教师,从小教她弹钢琴。在那个年代,会弹钢琴的女孩子很少见。她不仅会弹钢琴,还擅长唱歌跳舞,拥有舞蹈演员的身材。差强人意的是,学习成绩平平。

鲜于明上这个姑娘很引人注目。她本来比大家高一级的,不知道什么原因,她的父母给她办了手续,重读初三。这个女孩走到哪里,都令人侧目,也是学校的风云人物。

初三学校文艺汇演,鲜于明上表演独唱。在全校师生的注视下,她独自站在舞台中央,穿着日本水手校服,她的声音沙哑,有辨识度,带着与年龄不符的故事感。充满颗粒感的声线,迸发出强大的力量与穿透力。一曲唱完,掌声雷动。阿什心想,虽然嫚宁离开了,这个女孩子,是不是会引起洛川的注意呢?

第十二节 被同学约着去水帘洞郊游

周末放学,梅英和阿兰约阿什一起去水帘洞玩,看来她们两个早都已经商量好了。看阿什有点儿犹豫,梅英来了一句:“洛川也去的,我们有好几个人呢!”不知道她说这话是有意还是无意,但这句话的确让阿什动心。

第二天早晨,走出家门,为数不多的衣服里面,阿什选择穿上红色黑三角的夹克,那是她最体面的衣裳,还特意披散着头发。母亲的疏忽,她的日本娃娃发型,已经长过肩膀了,遮脸的散发,让自己更有女孩味道,也让自己的面部,有立体美感。

想着昨晚,自己激动了半天,见到洛川该说什么?不能让他看出女孩的心思,又要给他留下美好的感觉。阿什一想到很快就能见到洛川,如同等待花开时的忐忑与欣喜交织,感觉整个世界都亮了起来。因为这可不是在寻常的教室里、学校里,那种场合的见面,不仅仅人多,仿佛一切都被预设的规则与流程所框定,一切都是公事公办的常态。这是阿什在初中生活里难得的跟洛川近距离的一起郊游,连空气里都飘着喜悦呢,阿什的嘴角不自觉地上扬。

阿什喜欢秋天,因为秋天,是一个绚丽多彩的季节,是一个让人浮想联翩的季节。大自然在这个季节里展现了它最丰富的色彩。

按照约定的时间,到了集合的地点,但是没有看到洛川的身影。阿什心里有点儿失望,表面却装作若无其事,面带平静。梅英说,洛川本来想来的,但是临时有事不来了。阿什已经准备了水和一些零食,而且也跟家里人打好了招呼,掩饰脸上的失望,硬着头皮继续这场郊游。

没有洛川身影的出游,无法释怀遗憾。下了远途公汽,远离了城市,四周变得安静下来。群山绵绵长长,像波涛起伏的大海一样,雄伟壮观。秋日的天空高远而澄澈,宁静的山坡,落叶在风中轻轻飘舞。眼前景色美丽如画,驱散了些许不快, 

路的一边散落着一些农户,黄墙黛瓦土坯房,靠墙处堆垛起来很多山上砍的柴火,底部垫上石块防潮,顶部铺上茅草或者石棉瓦防雨。在这周天的上午,晴好的天气里,有的在道场上劳作,有的地里侍弄庄稼,有的跟走过的人好奇对望。走下主马路,通往水帘洞的只是一条小路,蜿蜒在半山腰上,大概只能过自行车的那种。

说着闲话,吹着秋天的风,大家心照不宣只字不提关于洛川的话题。可能她们俩心底里也是喜欢洛川的,只是她俩成绩平平,相貌平平,对于洛川不敢奢望。

在山间,落叶已将大地铺成一条柔软的地毯,踏着秋日落叶铺就的“咔嚓咔嚓”作响的小路,一步一步走到水帘洞。早就听说了这个地方,眼前是一座不起眼的小山丘,一道水流蓦然闯入视野。一层楼高,规模不大,也蕴藏着瀑布特有的气势。水柱倾泻下来,泼洒飞流,撞击在岩石的棱角上, 溅起朵朵晶莹的水花。除了眼前这小小的瀑布,举目四望,寻找不到特别的景致,三个女孩不免有些失望,已经走了这么远的路,还是一起呆望了半天。

第十三节  中考

共处的校园青春美好难忘,但它最终结束于最不诗意的方式:中考。

他的样子和初中三年任何一个时刻都没有不同,一样的意气风发,谈笑风生。

这以后阿什的成绩突飞猛进,她想跟洛川考上同一所重点高中。当她知道自己被录取的消息传来,她心里双重喜悦。可是嫚宁却告诉她,洛川的父母要移民,洛川也要跟着去澳大利亚念书了。

阿什心里空落落的。她喜欢了三年的男孩啊,就这样消失在她的生活中。

从此,阿什再也没有见过洛川。

初中毕业之后的暑假,阿什一个人去了洛川家所在的专业厂生活区。跟所有的专业厂一样,生产汽车配件的工厂隐藏在山沟里,家属区距离主马路近一些。工厂不仅有大铁门、食堂、医务所,规模大一些的专业厂还有托儿所和小学,工厂里像自封的“小社会”。

家属区的红砖房,一栋接一栋,排列有序。那个年代,国企职工都住在这集体职工宿舍。阿什生活在工业城市,所以这样的房子盖了很多,随处可见。按照当时的政策,专业厂的房子大都是分配的,能分到什么样的房子得看工龄。所以楼上楼下住的都是邻居,大家都认识。好多小区都是,家长一个厂上班,孩子一个班上学。

阿什知道洛川住在这个厂区,他父亲是这个厂的技术总工,但是不清楚他家是哪个单元。举目四望,这里就是洛川曾经活动的地方。阿什走访了各种细碎的小路。她一边走,一边猜测着曾经的洛川,高高的身影行走在这样葱郁的行道树下时,会想些什么。阿什脑海里回荡着一些句子:这沿途的风景啊,还带着你的呼吸,我吹着你吹过的风,我走着你走过的路。就好像,你还在这里!我站在你身后,望着你的背影!

天渐渐暗淡下来,小区边缘,繁华的街道彩色灯光此起彼伏,为夜色注入温暖与诗意。阿什想起所有过往的时光,想起他交作业、认真上课、打篮球、做广播体操的样子,突然地被一种悲怆俘获。

阿什意识到那种失去,心里难过起来。他消失在茫茫人海,他的背影被吞没。阿什回想起过去偷看他的那些时光,明白了他所打动自己的还有很多,是他的认真中所透露出的那种虔诚,仿佛他深信不疑,假如我们认真做一件事情,一定会对自己有益,他便是如此执着地投身于他做的事情之中。阿什心中隐隐感到遗憾,自始至终,洛川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喜欢他!因为自己一直是个怂包!那些埋藏在心底来不及告诉洛川的话语,随着盛夏的晚风,飘散在暮色中。有洛川的过往时光,是阿什在人生中偶尔回头时会看见的闪闪发光的星空。

阿什不知不觉走上回家的路,那是一条通往心灵深处的路,那里有温暖的灯光,有一家人的团聚。灯光令人心安,像一双温柔的手,牵引着她穿过城市的喧嚣。家人的爱,是治愈一切的良药。阿什步履坚定,嘴角上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