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市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市政府决定自6月13日起,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防范和遏制事故为重点,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举一反三、强化整改、堵塞漏洞,有效预防和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件发生。

二、排查范围和重点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对城镇燃气、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旅游、学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及汛期隐患点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安委会统筹安排部署本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市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市直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动员部署和责任落实。从即日起,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一律取消休假,带头深入一线开展安全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二)压实监管责任。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紧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三年行动开展走过场等突出问题,全面排查、迅速整治。市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要发挥牵头抓总职能,统筹推动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坚决把安全生产“三必须”要求落实到位,管好自己的“责任田”。

(三)强化问题整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市直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以“零容忍”的态度督办整改隐患和问题,切实将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排查整治的全过程。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四)严格执法问责。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要求,动真碰硬、“严”字当头,严格执法、严肃问责,确保排查整改不走过场。对企业严重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对各级各部门领导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治推动不力、安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3日